封关搞大事:双15的“真实价值”,不只是少交税
7月国务院发布会后,海南自贸港官宣将于2025年12月18日全岛封关运作,“一线放开、二线管住、岛内自由”的制度框架基本成形。对企业最直观的就是税制与关务的系统性变化。(中国新闻, KWM)
“双15”指两端:
- 企业端:对注册在海南并实质性运营的符合条件企业,企业所得税(CIT)按15%征收;现阶段限“鼓励类产业”,政策已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。(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, 海南省人民政府)
- 个人端:对在琼工作的高端与紧缺人才,个税超出15%的部分免征,同样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。封关后将按总体方案对在琼居住满183天的个人,综合/经营所得执行3%/10%/15%三档超额累进(不再仅限“高紧缺”)。(湖南省商务厅,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)
这意味着:老板可以在企业利润端拿到10个百分点的结构性降税,同时在核心人才激励端把边际个税从45%拉到15%以内,双轮驱动。
一、时间线与适用范围:现在与封关后有什么不同?
- 现在—2027年底:
- CIT 15% 仅限鼓励类产业(旅游、现代服务、高新技术等),且企业须在海南实质性运营。海南税务局已发布延续执行与口径细化。(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, 海南省人民政府)
- IIT 15% 仅限高端与紧缺人才,门槛与清单管理继续优化(183天口径可计入合理离岛出差,设“在琼实际居住不少于90天”的底线)。(海南省人民政府)
- 封关后—2035年前:
二、谁能拿到“企业15%”?核心是“鼓励类+实质性运营”
两道门槛:
- 产业门槛(现阶段):主营属于《鼓励类产业目录》且相关收入≥60%。(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)
- 实质运营门槛:“四要素”在琼——生产经营、人员、账务、资产需落在海南并受海南机构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。细化口径包括:
- 有固定经营场所/设备;对外以海南主体签约;
- 人员在琼实际工作,并通过海南本地银行账户发薪;
- 账簿、凭证、报表在琼留存;
- 最低用工与居住天数:按企业规模设置区间,通常3—30名核心从业人员需在一个纳税年度各自居住满183天。(香港贸易发展局)
叠加优惠别忽略:
- 境外新增直接投资所得免税(旅游/现代服务/高新企业在境外新设或持股>20%子公司分回与新增投资对应的利润/股息;被投资国法定CIT税率≥5%)。
- 一次性费用化/加速折旧(≤500万元的固定/无形资产可一次性计入成本;>500万元可缩短年限或加速折旧/摊销)。(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)
三、谁能拿到“个人15%”?从“高紧缺”到“183天居民”
- 2027年底前:在琼高端与紧缺人才,个税超过15%部分免征(综合/经营/人才补贴性所得等)。执行期至2027-12-31。(湖南省商务厅)
- 口径优化:183天计算可计入合理离岛出差/休假/培训,但实际在琼居住不少于90天;并强化企业实质经营的联动审查,防范“挂名用人”。(海南省人民政府, KWM)
- 封关后根据总体方案:在琼居住满183天的个人,来源于海南范围内的综合/经营所得,按3%/10%/15%三档计税。(中国政府门户网站)
直观算例(不考虑各项专项附加扣除,仅做量级对比):
- 年薪 ¥2,000,000:
- 内地45%档:2,000,000×0.45=900,000;减速算扣除数181,920⇒应纳718,080。
- 海南按15%:2,000,000×0.15=300,000。
- 节税:718,080 − 300,000 = 418,080。
对核心高管/技术/运营负责人,个税落差即是现金激励,能显著提升团队稳定度与引才力。
四、跨境卖家怎么用?三条“可复制打法”
打法A | 结算与管理总部前置海南
- 主体设计:在海南设结算/管理总部(或利润中心),满足实质运营与鼓励类口径,将可持续利润留在海南适用CIT 15%;对核心团队按“高紧缺/183天居民”路径享IIT 15%。
- 关键抓手:真实履约与管理职能迁入(合同签订、定价、资金管理、人事决策在琼),人员+账务+场地要落地。(香港贸易发展局)
打法B | 供给链重构+加工增值免关税
- 利用封关后的“零关税”与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,将境外原材料/辅料在海南加工达到规定增值比例后进入内地免征关税,把备货与轻加工环节放到海南,降低综合税+物流成本。(KWM)
打法C | “走出去”资本回流免税
- 符合条件的新增境外直接投资所得免CIT(营业利润/分回股息),为布局东南亚/中东生产、北美/欧盟渠道的跨境集团,提供利润回流至海南的“免税通道”(满足门槛与备案)。(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)
五、ROI 快速测算(给老板的“拍板模型”)
企业侧:
- 若海南实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为 P(人民币),单看CIT差额:
- 内地25% vs 海南15% ⇒ 节税 = P × (25%−15%) = 0.10P。
- 例:P=¥100,000,000 ⇒ 内地CIT 25,000,000;海南CIT 15,000,000;一年省税¥10,000,000。
- 对冲成本:
- 人员薪酬+社保(满足3—30人及183天要求)、办公与合规(审计、涉税服务、跨境转让定价文档)、资金占用等。
- 经验法:把“合规落地总成本/预计年利润”压到**<10%,海南方案的确定性优势**就很明显。
个人侧:
- 对年薪>=¥1,000,000的管理层,高紧缺/IIT15%带来的净到手提升往往足以覆盖“迁居与通勤成本”,对人才吸引与留存具备硬激励。
六、红线与避坑:这些误区,踩一个就够“退票”
- “空壳公司”拿福利不可行:四要素任一落空(无真实办公、未在琼发薪、账簿不在琼),属不具实质经营,不得享受CIT 15%。税局推行“自行判定+承诺申报+留存备查”与事后抽查联动机制,不符合需更正汇算。(香港贸易发展局, 水5)
- “人到、钱到、账到”要同频:最低3—30名常驻人员与183天要求不是“软约束”,发薪需走海南本地账户。(香港贸易发展局)
- 发票与合同习惯别沿用内地口径:合同签约地/主体、发票开具、资金结算需与海南实体权限匹配,避免被认定为利润不在海南形成。
- 转让定价与PE(常设机构)风险:跨省/跨境关联交易定价要有同期资料支撑,内地团队实际承担关键功能风险的,可能被认定形成PE与利润分摊。
- IIT享受是“双审查”:人满足183天(或高紧缺清单),其任职企业也要实质运营,否则政策可能被否。(KWM)
七、落地路线图(跨境卖家版)
T−90 天:顶层设计
- 选产业条线(跨境交易服务、品牌出海数字营销、供应链管理、软件与信息服务等是否入“鼓励类”),测算利润留存P与“0.10P—落地成本”差额。(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)
T−60 天:主体与场地
- 注册海南公司/分支,签订实质经营场地,同步开户(基本户+结算账户),确定对外签约主体与印章规范。
T−45 天:组织与人
- 组建关键岗位清单(采销、定价、资金、财务、人事等决策职能),排班落实183天考勤与本地发薪路径。
T−30 天:税务+关务
- 税务登记、发票领用、实质性运营自评承诺表流程演练;如涉及进口/加工,按“一线放开/二线管住”设计进出口场景与加工增值免关税达标比例。(KWM)
T−15 天:试运行
- 小规模实单跑通“合同签约—收付款—开票—做账—报税—关务”。修正“习惯性错配”(比如外省签约、异地开发票)。
T 日后:汇算与留存
- 归档合同、银行流水、考勤凭证、办公租赁、设备采购、研发/营销资料等;汇算期按要求承诺申报+留底备查。(艾博律所)
八、和“内地小微5%”怎么比?
国家层面对小型微利企业(年应纳税所得额≤¥3,000,000,人员≤300,资产≤¥50,000,000)执行:应纳税所得额按25%计入×20%税率,实际税负约5%,已延续至2027年。这对利润不高或尚未满足海南“实质运营”的团队很友好。简单对比:
- 当你预期在海南实体形成的年利润为 P,且0.10P > 海南落地成本(人/社保/租金/合规),海南方案更优;反之,可先用内地小微5%再过渡。(中国政府门户网站)
九、寄语:这不是“节税搬家”,而是“利润引擎迁移”
老板要的不是优惠条文,而是利润体质。海南“封关+双15”提供的是可长期复用的税制与关务“赛道红利”。跨境卖家若能把利润形成地与核心职能真正迁入海南,叠加加工增值免关税与境外投资所得免税,你的净利润率与现金流回笼速度将同步改善;而IIT 15%则把“人”的激励闭环补齐。(KWM,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)
最后一句硬话:海南欢迎“真企业”,不是“纸面公司”。把实质经营做实,红利才能长期、合规、可持续地留在账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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